曾经有人问,金庸的武侠,为什么不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什么是文学?
文学包括一个主要部分,一个次要部分,一个再次要部分。
主要部分,指的是文学作品的内涵,这又分为两种,一为哲理,二为纪实。
次要部分,指的是文学创作的艺术手法,主题架构的设置、描写、形容、刻画等等。
再次要部分,指的是这部作品中的趣味,通俗来讲就是内容是否有意思,是否吸引人。
最早的文学作品只有哲理,如《论语》、《孟子》、《庄子》、《老子》、《墨子》、《孙子兵法》等等,西方的柏拉图的《理想国》等等,这些文学全是以对话的形式,干巴巴的讲道理,什么仁义礼智信忠孝等等。
随着这些哲理慢慢的普及到普通大众里,就出现了一些用来证实这些哲理的小故事和典故,如惊弓之鸟、张冠李戴、衣冠禽兽等等。这些小故事和典故,便是文学中最早出现的趣味。
若是对普通人只讲礼议廉耻,难免枯燥乏味,只怕受者甚少,于是为了增加听众,便以带些趣味的小故事的形式做药引,来吸引大众,普及圣人之言。不但给大众带来了乐趣,还让他们明白了圣人的教诲。但不论任何故事,都一定是围绕着儒家圣学思想而转的,所以古代文人便有了“代圣人立言”之说。当然也有文人籍书批讽孔孟的,但仍然关联着圣人的哲理思想。
后来随着文学商业的出现,为了使文学作品更加吸引读者观众,于是渐渐的作者们就把文学作品中的中心思想简单化,然后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如此一来,其中哲理便淡化了,这便是为什么历史上传统文人一直将当成旁门左道,不入流的文学作品,甚至出现了一大批禁毁文学。
下面再说文学的另一种价值,纪实。
纪实又分两种,一种为史,指的是史书,《二十四史》等等,这些作品尽管既无哲理思想,也没什么趣味,但它们的价值在于以史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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