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齐直夸刘希森三人仁义,遂取来纸笔,开始书写户帖。
一户刘希森,七口,万全都司宣府镇城民,天启七年入籍,原系辽东都司民。
家有男子五口,成丁三口,本身二十四岁,表兄李飞二十五岁,姨丈李茂良三十五岁,不成丁两口,甥张仓十五岁,另甥王宗一十四岁。
妇女两口,大一口,表妹周氏女二十五岁,小一口,甥女晓梅14岁。
事产,马市街三进宅院,共瓦屋16间。
右户帖付刘希森收执,准此。
写完后,交于刘希森三人看了,虽然是繁体,但是三人还是能看明白。
刘希森又将户帖交于李茂良,李茂良看后,一时涕泪横流,忙拉着张仓三人跪下磕头。
这时代的贱籍不能参加科举,还会被主家改姓,对于古人来说,这是辱没先人的大罪。
本来四人已经做好了入奴籍的准备,虽然辱没先人,但比起饿死病死来说,有人能够收留已经是大恩了。
但刘希森三人却没有将他们入了奴籍,反而是以亲戚关系入了民籍,这怎么不使他们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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