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流逝,流程也一步步走。
等到宋真举证了,律师询问过法官,根据整理的资料,决定一次性举证。
旁听席坐着的科研院院长和科长们,也在经过法庭同意之下,都发了份举证资料。
程琅方申请,经原告首肯,法庭也给了一份。
程琅拿着厚厚一踏的资料,说不慌,那是不可能的,但是翻开看到第一页后,程琅就愣住了。
无他,第一页是宋真第一版项目立项申请书。
大学的时候还有手写的笔迹,不是宋真的字迹,是她当时帮宋真代写的……
第二页,还是申请书,但署了她的名字,内容没什么大的变化。
再往后就是军医大的批复,创立人一栏只有她的名字。
附着一页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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