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的举证太周全,几乎没有对程琅太过不利的内容,就真的只是……还原事实。
也因此,这场庭审格外的顺利,被告方什么都同意,没有反驳的。
被告提交的资料,法官在宋真那份几乎都看过,也就草草翻了翻。
临中午,法官再次敲响法槌,宣判——
“下面本庭对本案进行当庭宣判,根据规定,判决如下,全体起立——”
“本庭认为本案中,被告程琅行为不构成‘侵占他人科研成果’,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此项诉讼不成立。”
“本庭认为本案中,原告确系‘z试剂创立人’之一,最终判定,该项目,原告宋真和被告程琅,同为项目创立人。”
“闭庭。”
就在法官和审判员要离开之际,宋真这边律师再次举起手来。
法官让律师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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