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是,我递去的礼金刚好跟一支「皇家蓝钻」市售价打平。
等於是去人家婚礼现场订购一支红酒回来──呃不,算上贴补帮跑腿朋友的车资,还不如自己上网订购──
算了。
一点都不介意,真的。
这支红酒一直舍不得喝,如今终於派上用场。
老哥虽然买了间中古屋──刚买了间20多年的公寓,够他与「大嫂」共筑Ai巢──前提是房贷不会先压Si其中一个──当然不能把所有家当往他家塞。
我用它「贿赂」搬家公司的老板,恳求他让我暂时放最後一箱书以及无法带着走的小家电在他们家仓库。
讲义气的老板接过红酒,很爽快就答应了,并说:找到新的租屋处之後可以随时打电话找他,他会让我领这些「小东西」回去。
他就载着我的家当,出发前往家乡的老哥那边。
打理完这些事後,心里反而舒坦。
但我几乎没钱了。
光搬家费用就几乎要我破产,准备去「歹北车头」跟街友们一起排队领救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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