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成为卑贱的奴隶,多伦斯选择了逃跑,他在家里偷了一笔钱,然后就离开了。
后来,钱花完了,他过上了乞讨的日子,每天和恶狗争夺食物,往往为了一块黑面包都要被打的头破血流的。
那是一段昏暗的日子,至今多伦斯都愿意再去回想了。
后来,他的运气来了,有一次,吉斯德曼国王微服出游,遭遇到了刺客,当时多伦斯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硬生生地挡在了吉斯德曼身前,使得那位吉斯德曼国王得以安然无恙地逃生。
胸口被戳出个大窟窿,很多医生大夫都说他必死无疑了,活不过三天了。
可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他多伦斯活过了三十天,三百天,三年...
这的确是一个奇迹,或许经常挨打的身体产生了一些免疫抗性也说不定呢!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句话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
那位吉斯德曼国王感恩多伦斯为他挡了一剑,封赐他一大笔财富还有一个爵士的贵族头衔。
从人人喊打的乞丐摇身一变成为了尊贵的贵族老爷,虽然只是贵族爵位中最低阶的爵士,但也可以说是一步登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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