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缓合上了
帛书,赵括随即看向了吕不韦,问道:“所量刑罚好似并未呈上?”
“是的。”吕不韦立即解释道:“因所涉人员太多、太广,个人之间所犯法律轻重又各有不同,故此量刑尚未确也。故未能报于王上。”
赵括点点头,这样一件“惊天”大案,想要一一进行定罪,显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但赵括却不想继续拖下去了:一来,这件事情交给吕不韦,是为了让吕不韦在众人面前量个相而已,不是要把他困在案牍之中的;二来,赵国还有太多的事情等着去做,追究过去,虽然有所必要,却不是这一众事情中最为重要和紧迫的一件。
略略沉吟了一会儿,赵括随即说道:“对于所有人所犯之罪,要切实查明,但论其刑罚,就不必锱铢必较了。夫量刑者,一为惩、二为诫,惩人之故错,而诫之他人。只要能达到这两个目的,徒千里与徒八百里者,无甚区别。”
“是。”吕不韦微微点头答应道。
“依我看,可将一众之人分为三类。”赵括随即继续说道:“一类,若楼昌者,但凡向秦国透露过我赵国之情报,或是为秦国奔走者,虽只言片语,亦不可稍有姑息,全数抄家灭族。
二类,与楼昌等人交之,但未曾与秦国奔走者,视其贪腐诸罪之等,可稍作宽松处置,羁押或徒之可也;
三类,虽与楼昌等交,却无明显恶迹者,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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