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即,赵括看也不看地上,飞起一刀,便将那还在匍匐前进的仆从一刀两断。至死,那名仆从的眼睛都死死地盯着平阳君的方向。
只可惜,他的血液瞬间溅了平阳君一脚,温热的血液透过鞋袜,直达脚踝,不仅没有让平阳君有丝毫的愧疚与同情,只是让没有上过战场没有见过真正血腥的平阳君感觉道一阵的恶心与烦闷。
不过,赵括就在眼前,即便平阳君心中再是不适,却也只能硬撑。
赵括看着眼前色厉内荏的平阳君,心中自然明白,这一次算是把他给得罪死了,二人之间再无可回旋的余地。
当然,杀肯定是杀不了的,至少今天、现在不能。平阳君再怎么说也是王使,手里还握着王上的虎符,杀了他于情于理都不合。
只是,赵括不杀,却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原因——所谓一个好队友,不如一个猪对手。恰好,从种种迹象表明,这位平阳君便是一位绝好的猪对手,至少要比狡猾的楼昌要猪得多。
若是今日站在此处的是楼昌,赵括一定已经手起刀落,冒着被赵王再度贬斥的风险也要把他留在代郡。
可是,今日在此的却是平阳君。
杀了他,固然解气,但却不仅给了赵王更多的把柄,更对赵王集团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损害,甚至一定程度上还是在帮助赵王。毕竟,平阳君可是能够提出不要上党郡这样绝世计策的人才啊!
面对这样的诸对手,赵括只想快速地将他送回邯郸,送回给赵王,让对自己恨之入骨的平阳君狠狠地、彻底地加入到赵王的一系,进而彻底地把赵王一系带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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